Q: 承上個問題,補充一下:若先向法院提出聲明異議要如何做?我到現在都還沒收到強制執行的公文但公司已先收到~會不會影響到時效性?因為它若執行扣薪1/3的話勢必會重大影響到家計,我只想盡快將執行暫緩以便讓我能進行協商部份~倘若執行可暫緩的情況下,我是否就可以不用跟與其銀行委託公司私下解決清償了?老實說,他們開的金額我支付不出來,但提出的還款金額他們又不是很滿意,會刁難我~但我自己也知道這家解決了其他家一定會接踵而至,這樣我還是無法繼續工作養家,再麻煩你們了謝謝!
A:
碩成國際法律事務所 陳忠儀律師答覆如下:
法院強制執行之通知,會待法院將強制執行程序執行完畢後,方發予債務人,其救濟之起算仍待債務人實際收受強制執行命令及假扣押裁定正本後,方起算救濟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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