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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我有跟組長請假組長已批准(口頭) 第4天公司告訴我曠職3日開除

我有跟組長請假組長已批准(口頭) 第4天公司告訴我曠職3日開除


文O 發問於 2010-12-20 | 桃園 | 服務業

Q: 第一日(12/7) 我有打電話告知組長 要請事假 組長已準假 (理由帶家人看醫生.但是騙的)
第二日(12/8) 直到中午僅已簡訊通知組長 (家裡有事須請假.如果不能夠只好曠職)
第三日(12/9)母親代打電話通知組長 家裡有事必須交代我去辦理是否可以請假 組長告知 會告知經理 (當日並無回覆是否批准)
第四日 本人排休假 公司組長以簡訊告知 (無故不到班3日曠職3日公司不續聘請於12/13至公 辦理離職手續?
打電話問組長為何曠職3日 第一天你已批准我事假為何是曠職
組長回答 (我准公司不准阿) 經理接手電話對我說 這是公司上層命令 我們無權決定 (.組長已准假 公司不准假 那我要向誰請假才是真的請到假)
組長已批准 不管上層為何不批准7號
8.9號我並未告知公司真正原因~經理對我說公司有打電話詢問我沒接 打家裡接聽的人也不清楚 詢問事由 對我說如果不方便講可以只向人事說明 當日我並沒打電話告知
本人於13日至公司 人事直接把勞健保轉出單拿給我並向我說明其ㄊ文件日後寄給我 (勞健保轉出單於12/10已經轉出) 後來經理要我寫離職單 說我要寫不寫沒關係 後來人事和我與經理到會議室談論 ( 我問為何曠職3日 就算第2第3天公司不准假 第一天組長已批准我事假.為何記我曠職3日開除我? 人事疑問問經理詢問第一日 組長有批準喔? (表示人事並不知情) 經理回答我不知道 並向我說事假是要事先請假的...(人事問我是否在上班時間前打的.我說對.我在早上9.30分前打的) (我會預知何時有事發生事先請好事假嗎?.....)
本人並不懂勞基法 並寫了離職單 離職原因 不滿公司記我曠職3日開除我 並向公司要求 我要非自願離職單 我沒工作了 我要申請失業補助金 經理向我說ㄊ們會跟公司申請再向我答覆? (回家後上網查詢~如果曠職3日公司可以直接開除你並不用回去寫離職單了.並且也不幣給資遣費) 離職單上離職原因(不滿公司記我曠職3日並且開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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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沛聲

律師

經兆國際法律事務所(台北所)

A:  所述情形並未構成曠職三日,因此公司之解僱並非合法,
構成違法解僱,您可以提起訴訟請求回復工作,
或是要求解除契約,要求資遣費。

黃沛聲律師 (02-2751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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