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我想要在部落格上刊登折扣促銷的活動資訊.例如7-11的關東煮促銷的資訊.
活動名稱:關東煮全品項10元/均一價
開始時間:2010/12/15
結束時間:2010/12/18
活動地點:全省
原始網址:
根據著作權法第49條規定,以廣播,攝影,錄影,新聞紙,網路或其他方法為時事報導者,在報導之必要範圍內,得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
不曉得在部落格刊登這樣的活動訊息,是否會違反到著作權法?如果違法的話,是否有另外解決的辦法?
在此謝謝您的回覆
陳義德
A:
您好:
一、所為登載促銷資訊,若依所述內容,原則上該內容應非著作,因此不會有著作權的問題。只有當使用到著作之情形,才會去討論是否侵害著作的問題。
二、其次,無論是著作權或商標之情形,只要是在合理使用,且介紹予第三人資訊時,非供商業使用,即非有故意或過失侵權之行為。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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