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離婚約五年,今年想換屋買房子, 在辦房貸時查出我的聯偵記錄上被美國運通放禁卡資料, 被登記時間為離婚後. 我一無所知, 房貸也因這項紀錄有了困難, 我本人一直沒有任何欠款, 信用良好, 我自己打電話到美國運通詢問, 並要求給我有關我被放連偵的原因與紀錄, 他們態度傲慢, 只說看到前夫主卡友欠款, 但找不到我的欠款資料, 我要求將我連偵記錄清除, 他們說, 在找到資料前都不可以有任何圖銷動作, 所以, 結果是, 我不是欠款人, 欠款人是主卡的前夫, 我以前用過付卡雖付卡無欠款, 但也被放入聯偵.
我現在該怎麼辦? 美國運通說時間久遠到現在都查不到資料, 又不肯幫我塗銷
第一個問題: 我該怎麼要求他們塗銷?
第二個問題: 前夫的欠款我需要還嗎?
謝謝, 請幫忙.
A:
張小姐:
1.若銀行經溝通仍堅持不取消您的禁卡資料,導致您的權益受損,諸如信用不良或無法申請貸款,建議您向銀行主管機關(應係金管會)檢舉或申訴,再行不通,唯有提出訴訟.
2.前夫的欠款,除非您是連帶保證人,否則無義務償還.
陳欣佑律師20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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