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前年媽媽跟一位親戚去聽直銷的投資說明會,當下那位長輩就要我媽簽入會申請書並附身份證影本,那位長輩說入會可以享有免費的投資訊息,定期的投資座談會跟課程可以上,我媽就答應入會了。
後來,今年在申報所得時就寄了扣繳憑單來,記載我媽在那家公司有執行業務所得,但明明就不是我媽,且錢也從沒入過我媽的戶頭,我媽也打電話告知那位親戚不要再這樣做。
結果,最近又寄了一堆單據,是該公司賣出商品的發票,且全都記載在我媽名下,等於是用我媽的人頭去執行銷售的業務,這樣明年申報所得必定又會增加所得收入,導致我們要繳的稅增加,請問這該如何處理?要向哪個政府機關投訴舉發呢?
A:
可以向國稅局異議,並證明該筆收入是別人,即可剔除。但親戚要被扣滯納金。
親戚有可能成立偽造文書罪嫌。
[quote:0e52ca8ab5="吳小姐"]前年媽媽跟一位親戚去聽直銷的投資說明會,當下那位長輩就要我媽簽入會申請書並附身份證影本,那位長輩說入會可以享有免費的投資訊息,定期的投資座談會跟課程可以上,我媽就答應入會了。
後來,今年在申報所得時就寄了扣繳憑單來,記載我媽在那家公司有執行業務所得,但明明就不是我媽,且錢也從沒入過我媽的戶頭,我媽也打電話告知那位親戚不要再這樣做。
結果,最近又寄了一堆單據,是該公司賣出商品的發票,且全都記載在我媽名下,等於是用我媽的人頭去執行銷售的業務,這樣明年申報所得必定又會增加所得收入,導致我們要繳的稅增加,請問這該如何處理?要向哪個政府機關投訴舉發呢?[/quote:0e52ca8a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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