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最近借了朋友一筆錢,因為是不錯蠻要好的朋友,很信任他
結果錢借給他了,音訊全無......
當初並沒有填寫借據及本票,我是拿現金給他的,也沒有第三者在場證明
請問這樣有辦法拿回來嗎?我去報案有用嗎???
謝謝你~~
A: 一.因台端並無任何書證或人證以證明確曾借款予朋友一友,因此建議台端可先寄發一存證信函予對方,內容應明於何時曾交付多少借款金額,並請對方於函到後數日內返還該筆借款.倘若對方回函內容未否認曾收受該筆借款,則可依此信函當作書證提起訴訟請求返還該筆借款.
A:
一、報案無用,因不涉及刑案。
二、因為沒有證據,恐難以訴訟。
[quote:515f115203="阿毅"]您好!最近借了朋友一筆錢,因為是不錯蠻要好的朋友,很信任他
結果錢借給他了,音訊全無......
當初並沒有填寫借據及本票,我是拿現金給他的,也沒有第三者在場證明
請問這樣有辦法拿回來嗎?我去報案有用嗎???
謝謝你~~[/quote:515f11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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