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在不知情的情形下被拿去當人頭股東,現在被通知該公司欠稅,而我被列為股東,可是我根本就不知道是該公司的股東,查了許多文章,都提到要提起確認股東身份不存在之訴訟,想請教我要如何提起這訴訟?我需要準備那些東西以資證明?
謝謝.
A:
應向公司登記所在地法院提出確認董事委任關係及股東權不存在民事訴訟。
訴訟金額原則上會以股權金額或遭催稅之金額裁定訴訟費用
應先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設立登記相關資料,瞭解當時申請公司董事或股東之過程。
並請確認自己年度財產清單中有無該公司之投資
其餘則屬於訴訟實務方面,建議委任律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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