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人於此公司已工作近二年,薪資不曾調動過。近來新上任一位新的副總,進行公司成本調整。全公司的員工苦不堪言。因其他營業部員工離職的因素,個人的工作內容持續增加幾乎是二倍多~~~但更可惡的是公司於2010年8月起時將個人的薪資無條件下被公司調降約53%。
單位主管於8月5日發薪前一天經由單位主管給予個人一張A4紙張(內容只說明了個人由營業部專員晉升營業部副理但薪資卻從NT$75000元降至NT$35000元,其中並無任何解釋說明)。個人迫於必須需繼續工作的因素,只好無奈簽名,過程中連基本溝通約談解釋都沒有,只好無奈的讓公司為所郤為。
請問此類的情況,員工該如何處理?
感謝您的回復
A:
調降薪水必須經您同意,或是或工作規則有任何不當行為,或是職務調動作(也必須經您同意)
因此調低薪水顯不合法,您可以訴訟給付差額。
[quote:1376857bbe="洪先生"]律師您好
本人於此公司已工作近二年,薪資不曾調動過。近來新上任一位新的副總,進行公司成本調整。全公司的員工苦不堪言。因其他營業部員工離職的因素,個人的工作內容持續增加幾乎是二倍多~~~但更可惡的是公司於2010年8月起時將個人的薪資無條件下被公司調降約53%。
單位主管於8月5日發薪前一天經由單位主管給予個人一張A4紙張(內容只說明了個人由營業部專員晉升營業部副理但薪資卻從NT$75000元降至NT$35000元,其中並無任何解釋說明)。個人迫於必須需繼續工作的因素,只好無奈簽名,過程中連基本溝通約談解釋都沒有,只好無奈的讓公司為所郤為。
請問此類的情況,員工該如何處理?
感謝您的回復[/quote:1376857b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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