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一直都是領月薪制,在此公司上班九年左右五號領薪水時老闆叫我休息到12月底再上班(休息這段時間無薪水)我只好離職
請問這樣我可以向公司領資遣費嗎?
感謝您的回復
A:
您好:
如果您的情況是類似這二年的無薪假的情形,勞動契約關係仍然是存在的,不會因為休息就終止勞動契約關係,所以您仍可主張勞動契約是存在的,無須自動離職,若僱主要求離職,或不通知上班,等於實質上終止勞動契約關係,若您無違反勞動契約之情況,原則上資方應付資遣費的。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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