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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當保人房子被假扣押了


阿O 發問於 2006-08-11 | | 民生消費休閒業

Q: 大律師您好,問題有點冗長,我盡量簡短一點,勞您耐心看完,謝謝!


兩年多前被半強迫的當了哥哥借款的連帶保證人
因為之前也有當過哥哥小額信貸的保人
簽名前問業務他借款的金額(因為金額欄是空白的)
業務回答跟上次一樣
在合約都沒看清楚的情況下,草草的被業務員要求簽完名後走人
之後的兩年都相安無事,直到接到法院寄來的通知
才發現他有好幾期沒繳了
每次催他去繳錢,他都說在處理了
後來,我房子的承租方打電話給我說房子被假扣押了
我哥並不打算處理這筆債務


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我有可能去抗辯,當初的業務員欺瞞嗎?(後來才知道金額是250萬,如果我知道一定不會答應)
2、銀行為什麼沒有先去處分主債務人(我哥)的財產?
正常來說,我的房子什麼時候會被拍賣?
3、連帶保證人一共有兩人,我可以申請一人負責一半嗎?
(因為另一個名下沒不動產,在扣薪之前他都無關緊要)
4、我不希望房子被拍賣,除了乖乖認賠外,有什麼別的方法可以減少我的損失嗎?
(目前欠款餘180萬,我哥跟另一個保人都不處理,吃定我及家人會幫忙,可是我真的拿不出錢來)
5、我那被假扣押的房子現正出租,需要注意什麼?
6、如果到最後我的房子被拍賣了,還完房貸後,不夠的錢要扣薪,我的損失如何跟我哥請求?
7、家人想與他斷絕關係(他還有欠地下錢莊),應該怎麼做?

謝謝您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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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華合

律師

盛達聯合律師事務所

A:  1、在書面簽名齊備下,欲抗辯銀行作業欺瞞,在舉證上相當不易,況且,實際上有無欺瞞似有爭議,而意思表示縱有瑕疵業已超過一年(民法第90條)之撤銷期間。
2、債權人有權選擇對主債務人或連帶保證人之一求償(「連帶」保證人無先訴抗辯權)。
3、若銀行同意,則可,可與銀行協議並立書面,但銀行有權不同意。
4、找銀行、主債務人、其他連帶保證人協商,否則僅能於被求償後,向主債務人求償。
5、若房屋遭到拍賣,則承租關係可能發生變動,相關房租繳納也可能受影響,但在拍賣之前,除非債權人有針對房租聲請強制執行,否則暫無影響。
6、您因為擔任連帶保證人所清償於債權人之限度內,均可向主債務人求償(民法749條),若主債務人不履行,可起訴取得勝訴判決確定後,向主債務人之一切財產強制執行,訴訟前若知主債務人有財產,也可先行聲請假扣押。
7、法律上無所謂的斷絕關係,若未擔任其保證人或未承受其債務,在其生前其個人債務不會影響家人(發生繼承事實(死亡)時,債務則會一同由繼承人繼承,因此屆時繼承人應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保障權益)。

鄭華合

律師

盛達聯合律師事務所

A:  另有關保證人之責任,請參考本專區之「保證有無期限」問題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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