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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非自願離職

非自願離職


何OO 發問於 2010-10-05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本公司即將遷廠,從舊廠到新廠位置開車約30~40分鐘,那這樣員工也可以算做是非自願性離職,要求公司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給我們嗎??
我知道遷廠也算非自願性離職的一種,哪有規定距離多遠以上才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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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一、遷廠後要求勞工至新廠工作,是否屬於勞動條件變更,而勞工得主張資遣?並無絕對的標準,要依實際情形(例如員工的薪資水準、居住地點、通勤方便度.....)而定。
二、若如您所述,開車要三、四十分鐘,假若一個月薪水才二萬多元,光是油錢就吃不消了。若是經理級以上的人員似乎影響又不大。總之,遷廠就是會影響,只是要討論影響的大小。例如有的公司會補貼油錢。因此,原則上拒絕至新廠任職,公司應予資遺。但公司若主張提供的勞動條件優於原本的勞動條件,則可進一步再加以探討。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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