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社區規定要進停車場的要有停車證, 否則會將其拖吊...
但我問題是這樣,
1.停車格是我的, 請問管委會可以因為該車沒有停車證, 就將我停在該位置的車輛拖走嗎??
2.管委會又規定, 停車格只能停一輛車, 多停要多繳交管理費和清潔費...
請問他們可以這樣規定嗎? 我不停超過我停車空間, 而且清潔費也就那個區域, 憑什麼多停要多繳錢?
甚至他們還威脅說不繳錢多辦一張停車證, 就要強行拖吊走!
管委會的權利可以大到這樣嗎?
最近被這些莫名奇妙的規定弄得很煩, 不知道該怎麼辦? 謝謝!
A:
周先生:
1.停車格除了清潔費問題,最主要是社區管理的問題,所以貴社區規約會有這樣的規定.
2.不管合理與否,若貴社區規約有這樣的規定,仍需遵守,否則就於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時,提請修改.
陳欣佑律師2010/10/03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