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 你好! 有個問題可以請教你嗎?
最近我們家剛買一塊農地,因為地勢較為低窪所以請
某工程行進行擋土牆工程,但是因為我們並不懂農地
相關使用法規,就聽信某工程行所說,不須辦理任何
申請程序就動工,但是我們在合約上有注明工程上有
任何法律問題由該工程行負全責,最近穫知如果沒有
申請相關建照將被政府相關單位科以巨額罰款.
請問
1.這個罰款是由我們負責或該工程行?
2.因為該工程行行為已經違法我們是否可以片面解除合約?
3.我們是否可以向該工程行提出詐欺及相關之損害賠償之告訴?
無知小農
A:
無知小農:
1.簡而言之,縣市政府行政罰款主體係以土地所有權人為主,並非工程行.
2.擋土牆工程若已完成,並沒有事後解除的餘地.
3.是否得向工程行提訴,應以是否遭罰為準,並非有違法之虞,就可以提訴.
陳欣佑律師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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