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是一個百貨專櫃廠商的營業主管,我公司被一位離職專櫃員工控告,我想請問是否有人可以提供相關諮詢服務。
此員工自96年8月起陸續服務於公司,因長期一個人站櫃導致各種問題產生,包含:櫃內商品陳列凌亂管理不佳造成瑕疵,環境髒亂且帳務不清,報表帳務也混亂,嚴重影響公司品牌形象,公司長期以來一直希望找尋第二人,協助此櫃各方面的問題改善,直到今年二月經他櫃人員介紹一名新人,此員工對於新進人員採不合作態度,讓新進人員無法繼續工作,經調解不成主動提出離職,且自行離櫃不與新員工盤點商品清點帳務,卻又到勞工局控告。
現在公司接到台北簡易庭通知書請問應該如何處理較佳?
感謝您的回復
A:
邱小姐:
很抱歉,就您提問的內容,我實在是看不出來公司有何違誤之處,反而是雇員未切實執行職務,導致公司損害,但是這樣的回答,對你們應訴沒有幫助,建議您將對方起訴的內容整理後,再為詢問,對公司較有幫助.
陳欣佑律師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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