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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相關問題


李OO 發問於 2010-08-10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


1.我們公司目前可能會跟國外技師合作,那我們會支付他們錢,那這一筆費用我們是可認列費用的嗎?那我們要幫他扣稅嗎?
2.如果是可以列費用,但是我們也沒有收據,可能有所謂的商業發票,那可以用嗎??


感謝您的回復

瀏覽人數:2193
劉國斯

律師

A:  您好,

國外技師若在台灣無設營業據點且支付性質為勞務費用,則給付人為扣繳義務人(即 貴公司)需要代為扣繳稅款,至於費用是否得以認為公司費用,並非以取得收據為必要條件,以此例,取得匯款水單及國外商用發票仍可認列公司費用。

若有問題,歡迎來電。TEL:02-2921-8767


劉國斯律師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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