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公司負責人要求海外分公司匯款而款項是匯給一家顧問公司
這款項是支付公司負責人與顧問公司的簽約為期3年依契約付款
請問這作法公司負責人是否合法
若違法那公司財務長是否要付法律責任
那海外公司負責人是否也須付法律責任
A:
您好:
依您所述事實之細節不夠具體明確,難以判斷。
惟就一般狀況而言,公司負責人所為之行為或代表公司訂定之契約,須依經營判斷法則,以判斷是否為非常規交易。
若係非常規交易且損害公司或股東等,則有可能涉及刑法背信、侵占等罪嫌,公司財務長或海外公司負責人若為共犯,亦會構成刑法背信、侵占等罪嫌。
以上說明供您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
吳姿璉律師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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