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1.我去年買了預售屋,至今已繳了71萬(其中6萬為外推工程,65萬為期款), 請問解約可拿回外推工程6萬嗎?
2.另我想用換約的方式轉讓但因施工品質問題造成無法成交?請問可告建商嗎?或要求其退回一部份期款嗎?
先謝了!
株先生
A:
您好,
1、外推的部分應該是屬於承攬契約,依民法第511條,定作人可隨時終止契約。但若有造成承攬人的損害,應負損害賠償之責,因房屋尚未開始施工,應無損害可言。
2、你是解約是解除全部契約還是只有外推契約?請先詳細閱讀你們的買賣契約裡面是怎麼訂的,有約定的話依約定,沒約定才是依照法律來補充。
因為是預售屋的買賣,如果因給付遲延,可依民法第254條之規定,定期催告履行,不然可解除契約。請參考下列規定。
第 254 條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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