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本公司目前發現有一家公司的取名雖沒有一模一樣但與本公司名稱相似,經查詢也已設立完成。
對方雖然登記的營業範圍與本公司不盡相同,但仍有一項重疊,且該項為本公司之主業。
因已造成客戶混淆,請問我們有什麼辦法可以要求對方改名呢?(我們成立在先,對方大約晚我們半年)
A:
您好:
因目前公司名稱登記的標準較鬆,只要不是一模一樣的公司名稱,有可能相近的也可以登記。
貴公司應可以自商標著手,如 貴公司已就某項營業項目登記公司商標,而他公司用與商標雷同之名稱在作相同或相近的營業項目,則 貴公司可以對他公司主張侵害商標,是有民刑事權益可以主張的。
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Tel:02-88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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