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本公司最近將聘雇2位臨時工。但是其中一位他不願意由公司幫他投勞健保,他說他有銀行債務問題,
怕屆時銀行會依尋勞健保資料而查到他有薪資收入,會扣押他的薪資。請問:
(1)像這位臨時工的情形,本公司可與他簽放棄勞健保投保資格切結書嗎?
(2)還是不要聘雇他(如果他堅持之下)?
A:
您好:
因為雇主為勞工投保為法定的強制責任,如簽放棄勞健保投保資格切結書,可能會違反法律強制規定而無效,日後如因之所生理賠不到的責任(如職災等),雇主可能還是要負責鉅額賠償,很有風險,故請自行考量是否要承擔此風險。
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Tel:02-8809-1122)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