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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渡書無效嘛?2


林OO 發問於 2006-08-02 | |

Q: 謝謝你的答覆~~


但是我硬要進去屋內,他們執意不讓我進入,而如今欠債的人也不見人影,他們也好像有對債務人家中的門鎖
動過手腳,因為我的鑰匙已經打不開了!如果我再去那裡,他們肯定也會又叫警察來,又不讓我進去,我應該要怎麼辦?有法規嗎?我可以請開鎖的人嗎?大樓管理委員會的主委有這樣的權力嗎?好像大樓管理法規也沒這條規定不是嗎?謝謝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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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華合

律師

盛達聯合律師事務所

A:  一、既然您手上之的鑰匙無法進入該屋,對於是否門鎖遭第三人動過也只是懷疑,則不可請鎖匠強行進入,否則可能涉及犯罪。
二、建議以讓渡書對原債務人起訴(交付動產之訴),若無法送達法院文書於債務人,可以公示送達(登報)方式替代,仍可取得勝訴判決,嗣判決確定時,始可據以聲請法院民事執行處強制執行該屋內動產,屆時法院民事執行處即可命鎖匠強行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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