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人從事電視遊樂器買賣.
1.最近任天堂公司把wii主機的外型拿去註冊. 所以市面上非原廠的商品若外觀跟wii相同就有仿冒嫌疑. 請問這是違反商標法還是著作權法?
2.本人有自行開發一些wii的配件在賣. 這些配件都合法. 但我販賣的配件包裝盒有wii主機的圖片(wii主機的外型任天堂已在台灣註冊). 請問這樣違法嗎? 若違法. 那為何我在連鎖汽車百貨的大賣場. 看到很多汽車百貨商品外盒都有賓士汽車照片. 為何都沒事?
3.商標法是公訴或告訴乃論 ? 若隨意使用商標違法. 那為什麼馬路旁有掛上賓士bmw廠徽的私人汽車保養廠多的數不完. 為何都沒事?
感謝您的回覆
A:
吳先生您好:
1、任天堂把主機「外型」拿去註冊,要看他是註冊專利或是商標或著作權?若是專利跟商標,您可以從智慧財產局的網站上去查詢就知道。
2、包裝盒上有主機圖片,不太可能是違反商標法跟專利法,最多有可能是侵害著作權法。
3、商標法是公訴罪。至於路邊掛賓廠徽的保養廠當然不是違反商標法,因為,違反商標法是指「將相同或類似商標」,使用於「相同或類似之指定使用商品上」,保養廠只有將賓士商標用在招牌,而「招牌」,並非賓士商標申請註冊時所指定使用之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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