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想請教關於公司與員工保密合約的問題,公司的保密合約明定員工的著作不論是否完成,其所有權利皆歸公司所有。請問如果員工在論壇上說出自己是某個遊戲的企劃人,不知有沒有違反智慧財產權呢???
另外一個問題是公司會把ㄧ些資訊透漏給遊戲論壇以達宣傳效果,可是員工未得公司允許,在論壇裡揭露更細節的資訊,例如公司只告訴遊戲論壇關於遊戲的職業名稱,員工則持續揭露職業的技能、招式。不知是否有違反著作權或是營業秘密呢??
麻煩請律師幫忙解答
謝謝
A:
就您所詢問題,回覆如後:
一、 員工在論壇上說出自己是某個遊戲的企劃人,是否違反與公司間之保密協議(Non Disclosure Agreement),仍必須視員工與公司間之保密協議內容而定,有些公司的保密協議要求員工負保密義務之範圍相當廣泛,有些則侷限在特定較具財產價值或營業秘密性質之資訊,因此,究竟說出自己是某遊戲之企畫人有無違反與公司間之保密協議,仍建議應釐清保密協議書上所載要求負保密義務之內容。
二、 第二個問題的答案與第一個問題相同,仍須視雙方間之保密協議內容如何約定,照您所述,公司僅揭露關於遊戲的名稱,即表示公司是有意識的僅願意揭露到此為止之內容,如果員工更進一步揭露超越上開公司所設置界線內容之資訊,將很有可能遭認定違反保密協議或營業秘密保護法。
三、 以上意見,再請卓參。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