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有以下問題想請教
一 日前收到地方法院簡易庭的出庭通知書(民事調解),因相對人是我公公,他已於去年去世了,去電詢問是說要郵寄戶籍謄本以資證明?是否如此即可證明?還是要親送到法院
二 因繼承人在法律上應該是我婆婆,但是婆婆完全不識字要由我先生出庭,不過他因為工作出差無法如期出庭,又該如何向法院提出呢?是否沒有提出就要被罰款?
三 因為多次打電話過去都沒有人可以正確回答,真不知該如何是好?煩請各位律師解惑 不慎感激!!
A:
[quote:f9e5c4591d="張淑美"]您好:有以下問題想請教
一 日前收到地方法院簡易庭的出庭通知書(民事調解),因相對人是我公公,他已於去年去世了,去電詢問是說要郵寄戶籍謄本以資證明?是否如此即可證明?還是要親送到法院
二 因繼承人在法律上應該是我婆婆,但是婆婆完全不識字要由我先生出庭,不過他因為工作出差無法如期出庭,又該如何向法院提出呢?是否沒有提出就要被罰款?
三 因為多次打電話過去都沒有人可以正確回答,真不知該如何是好?煩請各位律師解惑 不慎感激!![/quote:f9e5c4591d]
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一.您可提出你公公的死亡證明書或是除戶戶籍謄本,敘明案號股別(法院傳票上有記載),以雙掛號寄至法院即可,不一定要親送到法院
二.你公公過世,繼承人除你婆婆外,尚包括子女,即你先生應也是繼承人之一 你先生無法如期出庭或是無法如期提出資料,你可以具狀向法院聲請改定庭期,或是委託代理人到庭陳述
以上建議 謹供參考. 如有後續問題 敬請不吝洽詢!
明達聯合律師事務所
劉君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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