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的公司是今年初剛成立的新公司,是微型創業,最近正積極為自己的發明產品尋覓代工廠,想請代工代為生產(odm),不過對方是國內知名大廠,我擔心我在議約跟法律上的經驗不足,讓自己的公司蒙受損失,想請教說可否申請榮譽律師(第三人)到場?如果可以申請,可以多久前,跟哪個單位聯繫?謝謝!
律師
A:
您好,
其實跟代工廠談,最怕的就是保密問題(NDA),有兩種可能的風險:
1.如果你的發明創作委託他人製作,但因為沒有談好,而未達成代工,但對方已經知悉你的發明,而盜用你的發明去市場上販售,那就危險了。
2.如果你確實也委託了代工廠,但他除了幫你生產外,也把你的發明自行製造或者給予第三人,那對你來說也是很得不償失。
本所會建議您,先不用考慮請律師到場,而是需要有書面的保密契約,在你跟代工廠談以前,最重要的設計圖或者發明的核心,特殊的原料取得等,先不要提出,等初步跟代工廠有共識,代工廠可能可以替你代工,就要來簽保密合約了,確保如果代工廠洩密了會有民刑事責任,這樣才能把核心的發明著作給代工廠去量產。
因此先請律師代替您擬一份保密合約,再來就是委託製作合約的撰擬,確保完成發明的品質。
以上,如有不清楚地方,可以來信至本所洽詢:
SANDY@LAW-MERID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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