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有限公司使用付責人本人或家屬房子營業. 無房租支出費用發生. 是否無需列帳申報 ?
律師
A:
公司之列帳,應據實記載,併檢附相應之憑證. 因此,如果該公司實際上沒有費用支出(例如沒有租賃契約, 沒有支付租金之匯款單,沒有 出租人之收據,出租人申報年度所得時也沒有租金收入之申報紀錄..等等),則公司應該不能列入費用支出.初步建議如上,但實際評估需依具體詳細案情而進一步認定.
黃維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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