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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已被遣散公司卻事後反悔要求復職退回遣散費

已被遣散公司卻事後反悔要求復職退回遣散費


小O 發問於 2010-02-11 | 台北 | 服務業

Q: 律師您好

本人於同一單位服務近13年,突於99/01/26傍晚被負責人以電話通知因業務緊縮減少支出要求與另一同事於99/02/01起離開現職,並於99/01/29與負責人完成遣散費之付給(並簽具切結書)及取得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本人亦於2/1完成工作交接,於2/3至就服站登記.現今該公司又以程序不符要求本人復職並歸還遣散費,否則要以曠職論,因本人已無意再回該公司並已開始尋找新工作,請問本人應如何處理.敬請協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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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欣佑

律師

承恕法律事務所

A:  小文:
1.依您所言,資遣程序已經完成,縱使有計算錯誤等情事,公司也沒有權利要求你復職並退還資遣費.
2.若您不想再回原公司,可以回個信函給公司,表明您的立場.
陳欣佑律師201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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