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教律師
本公司業務員有一基本底薪,但業績獎金隨著銷售額多寡有一定%的增加。亦即銷售額愈高,獎金%愈高。公司規定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但因業務員有努力才有獎金,故超過8小時的工時,公司還需給付加班費? 另外,業務員假日至展場展示銷售產品時,需要給加班費或補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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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0863afea8f="王子嫣"]請教律師
本公司業務員有一基本底薪,但業績獎金隨著銷售額多寡有一定%的增加。亦即銷售額愈高,獎金%愈高。公司規定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但因業務員有努力才有獎金,故超過8小時的工時,公司還需給付加班費? 另外,業務員假日至展場展示銷售產品時,需要給加班費或補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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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僅提供意見如下:
業務員與公司間之關係,常見者多屬勞動契約關係,因此除該產業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或業務員工作性質特殊而非屬於僱傭關係者,均須適用勞動基準法中關於工時及超時工作之規定,惟針對經常在外洽公之業務員,由於實際工作時數難以舉證,因此少有請求加班費者,毋寧係以業績成果為給付薪資之標準,否則倘責令業務員提出證據證明每日工作超過八小時,恐將造成公司內之齟齬。但於業務員得以確實提出工作時數之證據時,仍非不得請求公司給付加班費。
如仍有疑問 敬請不吝來電洽詢
周振宇律師 07-2220509
0933907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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