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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間的借貸


齊OO 發問於 2010-01-28 | 高雄 |

Q: 我老婆之前借給她大姐30萬.沒有任何的借據證明.現在我跟我老婆離婚了.借出的錢是我的錢.從我的銀行領出來界的.我要如何追討呢?我老婆不作證能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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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君豪

律師

明達法律事務所

A:  [quote:93a9172668="齊先生"]我老婆之前借給她大姐30萬.沒有任何的借據證明.現在我跟我老婆離婚了.借出的錢是我的錢.從我的銀行領出來界的.我要如何追討呢?我老婆不作證能討嘛?[/quote:93a9172668]


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您要追討,必須證明該30萬是您的,您姨子有受領該30萬,且是因為借貸關係而受領該30萬
由於借貸關係不容易證明,建議您仍必須聲請法院通知前妻出庭作證
2.建議您可以選擇先發支付命令給您的姨子,看看她於法定期間有無聲明異議,
如無,待取得支付命令確定證明後去聲請強制執行. 如有,則於法院開庭時詳述您借錢的經過,看看您姨子的答

3.附帶一提,本案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為15年,記得在期間內為權利之主張

以上建議 謹供參考. 如有後續問題 敬請不吝洽詢!
明達聯合律師事務所
劉君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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