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各位律師您好:
想請教律師您,我個人有卡債的問題,共欠3間銀行,總額共25萬多元,而我現為家庭主婦,平時都在家照顧小孩,我共有3個小孩(小學&幼稚園),家裡的經濟來源皆來自先生,先生每月薪資為3萬,我們為租屋.
而日前我有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協商,銀行人員有和我聯絡,也有問過我是家管,那經濟來源何來?我也告知是先生,且先生一天只有給我200-300元,而我的能力範圍只能每月還款1000元,但銀行人員告知1000元根本還利息也不夠,且也無法談協商,銀行人員希望我能每月還款4000-5000元(分50期還款,無息),我告知這個還款金額對我們來說太高了,我們還有小孩要養,但銀行人員叫我去申請我先生的所得清單,這樣他們才能評估還款金額,叫我和我先生商量看看.
隔二天,銀行人員又有來電,我也老實告知,他提的金額實在太高了,我先生的證件都他自己在保管,根本就不讓我去申請,況且,我和我先生感情也不好,且和我先生商量的結果是每月還款4000-5000元對我們的負擔真的很吃重,先生的底限只能每月還款2000元,也希望看能不能不計息,但銀行人員告知這根本無法協商,且另二間銀行也不同意,還告知協商銀行都有公定的還款底限是3000元,叫我和先生再商量看看,另也告知,如果,無法每月還款3000元,那只能二擇一,那就是"協商不成立"或"撒件",要我下周一回覆.
請問我該如何做??今日我有心想要還這債務,但我和先生的能力範圍只能這樣,但銀行人員,不讓我協商,這該如何是好??麻請各位律師們,幫幫我,謝謝!
A:
[quote:b0a92cfb9d="無助的游小姐"]各位律師您好:
想請教律師您,我個人有卡債的問題,共欠3間銀行,總額共25萬多元,而我現為家庭主婦,平時都在家照顧小孩,我共有3個小孩(小學&幼稚園),家裡的經濟來源皆來自先生,先生每月薪資為3萬,我們為租屋.
而日前我有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協商,銀行人員有和我聯絡,也有問過我是家管,那經濟來源何來?我也告知是先生,且先生一天只有給我200-300元,而我的能力範圍只能每月還款1000元,但銀行人員告知1000元根本還利息也不夠,且也無法談協商,銀行人員希望我能每月還款4000-5000元(分50期還款,無息),我告知這個還款金額對我們來說太高了,我們還有小孩要養,但銀行人員叫我去申請我先生的所得清單,這樣他們才能評估還款金額,叫我和我先生商量看看.
隔二天,銀行人員又有來電,我也老實告知,他提的金額實在太高了,我先生的證件都他自己在保管,根本就不讓我去申請,況且,我和我先生感情也不好,且和我先生商量的結果是每月還款4000-5000元對我們的負擔真的很吃重,先生的底限只能每月還款2000元,也希望看能不能不計息,但銀行人員告知這根本無法協商,且另二間銀行也不同意,還告知協商銀行都有公定的還款底限是3000元,叫我和先生再商量看看,另也告知,如果,無法每月還款3000元,那只能二擇一,那就是"協商不成立"或"撒件",要我下周一回覆.
請問我該如何做??今日我有心想要還這債務,但我和先生的能力範圍只能這樣,但銀行人員,不讓我協商,這該如何是好??麻請各位律師們,幫幫我,謝謝![/quote:b0a92cfb9d]
建議不要勉強接受你作不到的數字,那樣也是白答應
如果撤件的話,等於白白聲請,利息及違約金一律照算。
如果是協商不成立的話,你可以依照97年度實施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
更生簡單講,就是透過法院介入調整債權金額,但消費者要提出財產收入說明、更生方案等等,以6年到8年的時間,以收入減除必要支出的餘額,計畫清償,如果法院認可的話,履行更生計畫完畢後,未償還的部分,視為債務消滅。
例如收入扣除必要支出,每月僅剩2000元,預計每月還款2000元,還款6年,總還款金額14萬4000元,全部履行完畢後,尚餘10萬6000元的部分,視為消滅,不用再償還,何況是利息與違約金。
因為一般律師代理案件或撰狀,索費均為萬元以上,建議你可已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債清專案,如果通過,基金會將指派律師協同辦理更生事宜,完全免費(只需負擔法院規費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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