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我太太的姐姐偷我的鑽戒去賣.但事後我太太又去贖回來.事情經過以5年.我現在才知道我能告竊盜嗎?
A:
[quote:c76ebb200f="李先生"]請問我太太的姐姐偷我的鑽戒去賣.但事後我太太又去贖回來.事情經過以5年.我現在才知道我能告竊盜嗎?[/quote:c76ebb200f]
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您與您姨子屬於2親等旁系姻親,依刑法第324條第2項之規定,親屬間竊盜須告訴乃論
2.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是以您如主張"現在"始知悉(此涉及舉證之問題)您姨子之竊盜行為,於6個月內仍得提出告訴
3.又竊盜罪之法定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94年2月2日修法前之追訴權時效是10年,依您所述事實,追訴權時效未過,您仍得提出告訴
以上建議 謹供參考. 如有後續問題 敬請不吝洽詢!
明達聯合律師事務所
劉君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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