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資遣費的計算方式

資遣費的計算方式


李OO 發問於 2010-01-05 | 苗栗 | 資訊科技業

Q: 律師您好


我在此公司年資7個多月, 資遣費計算方式, 是否為 (前7個月的平均工資: 假設40000)*7/12 ? 請問有有預告工資嗎? 如果有, 是否也是 (前7個月的平均工資: 假設40000)*7/12?


感謝您的回覆

瀏覽人數:1999

A:  [quote:ad79785e51="李玟玲"]我在此公司年資7個多月, 資遣費計算方式, 是否為 (前7個月的平均工資: 假設40000)*7/12 ? 請問有有預告工資嗎? 如果有, 是否也是 (前7個月的平均工資: 假設40000)*7/12[/quote:ad79785e51]

您好:
1.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規定:平均工資為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6個月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而工作未滿一年者依比例計給,且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勞動基準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參照).是請依上開規定計算平均工資*8/12,算出您應得之資遣費.
2.另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及第3項之規定,雇主應於10前預告要資遣您,若雇主未依規定預告,應給付預告期間(10日)工資給您.
3.爰提供意見如上,請卓參.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