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在此公司年資7個多月, 資遣費計算方式, 是否為 (前7個月的平均工資: 假設40000)*7/12 ? 請問有有預告工資嗎? 如果有, 是否也是 (前7個月的平均工資: 假設40000)*7/12?
感謝您的回覆
A:
[quote:ad79785e51="李玟玲"]我在此公司年資7個多月, 資遣費計算方式, 是否為 (前7個月的平均工資: 假設40000)*7/12 ? 請問有有預告工資嗎? 如果有, 是否也是 (前7個月的平均工資: 假設40000)*7/12[/quote:ad79785e51]
您好:
1.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規定:平均工資為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6個月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而工作未滿一年者依比例計給,且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勞動基準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參照).是請依上開規定計算平均工資*8/12,算出您應得之資遣費.
2.另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及第3項之規定,雇主應於10前預告要資遣您,若雇主未依規定預告,應給付預告期間(10日)工資給您.
3.爰提供意見如上,請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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