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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資遣 員工保密協定

資遣 員工保密協定


陳OO 發問於 2010-01-01 | 台北 | 資訊科技業

Q: 律師您好


有一法律問題請教
本人於98 年4月被公司資遣, 至今以8 個月, 現今想代理與從事前公司之相關競爭業務.不知是否有違反與前公司就職時所簽訂之員工保密協定 或競業禁止條款.


感謝您的回覆

瀏覽人數:1895
陳欣佑

律師

承恕法律事務所

A:  陳先生:
1.是否違反保密條款或競業禁止條款,端視你們約定限制的區域與期間.
2.但若工作內容相似或相同,就有很大可能性會違反,請注意.
陳欣佑律師201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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