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本人同事X小姐因為業務接洽,遭到客戶配偶誤會,持續近6個月以電話騷擾X小姐和其家庭,經雙方家人分別勸解無效,竟振振有詞表示自己沒證據-只是猜想,溝通後又變本加厲,直接騷擾X小姐先生,造成該夫妻摩擦,影響工作情緒,請問應如何提出告訴?並向對方求償?
謝謝解疑
祝 大展
沈美宏2009.12.06
A:
沈小姐:
您與先生可以申請雙向通聯紀錄向地檢署提告妨礙自由等罪名,2年內你都可以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陳欣佑律師20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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