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家人想要我幫忙掛名公司負責人
他說 只要不用我的名字開票出了甚麼事情就不用負責
(請問開票是可以不用我的名字嗎?)
因為他說 只需要身份證登記公司負責人
他那邊不會留我的身份證和印章
而我本身不會參與任何公司經營運作
請問
相關風險為何
感謝您 的回覆
A:
您好:
若公司營運正常到還無妨,但若公司將來營運不佳與欠稅而被國稅局聲請清算,原則上會被列為清算人,而需負擔稅捐稽徵法之清算人義務與責任,甚且,若公司欠稅與罰款達200萬元以上,清算人會被限制出境,因此需慎重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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