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相關刑事法規 國外供應商的業務人員 (港籍), 冒領業績奬金

國外供應商的業務人員 (港籍), 冒領業績奬金


Anonymous 發問於 2009-11-16 | 台北 | 資訊科技業

Q: 律師您好,


我們是進口貿易商, 代理國外產品. 就某一項產品而言, 國外供應商訂下業績要求, 若能達成, 則有一定比例的奬金儲備, 可以下回用來向原廠購買樣品, 或是做為支付行銷活動 (展覽, 刊登廣告等) 的費用.
該公司亞洲區的港籍業務人員, 未經我公司同意, 以本公司名義逕向原廠申請該項奬金儲備, 用以購入若干原廠產品進來台灣, 交由其妻開立的台灣公司售出, 銷貨收入則全額入他們自己公司的帳內.


我們認為, 這屬於本公司的利益, 是不是算被他侵佔了呢? 他不是本國人士, 我們能向誰提出控告, 或是申請查辦呢? 應走什麼管道處理這樣事情 ?


感謝您的回覆

瀏覽人數:1839
林賢宗

律師

林賢宗律師事務所

A:  訪客:你好!
1.別人用你公司名義向外國原廠申請獎金儲備,卻以之私用購貨,應屬冒名申請,受騙者為該外國廠商,貴公司可以去函外國廠商否認此事,要求外國廠商另給獎金.
2.若貴公司之獎金須透過該外國廠商之亞洲區的港籍業務人員申請,貴公司在前也已請求該業務人員申請,或只須貴公司有業績,該人士即須向外國原廠申請發給,結果被其侵吞私用未發,則屬該亞洲區的港籍業務人員之侵占行為,除可向其僱佣之外國廠商舉發之外,因該人員屬該外國廠商所僱佣,仍可要求該外國廠商就未給之獎金補發!
3.因該亞洲區的港籍業務人員在香港你去那邊訴訟不方便,因此建議你用上開方法去舉發及爭取,並可直接以你應得之獎金抵繳貨款!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