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有限公司負責人欠營業稅所必須面臨到那些問題,公司也在11月辦理停業登記
A:
您好:
茲就提問回覆如后:
一、公司欠稅,追繳之對象為公司本身,負責人個人之財產不在追繳範圍內。
二、公司欠稅達法定金額以上,於公司繳清欠稅之前,負責人可能會被限制出境。
亦即,依現行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已確定欠繳稅款及罰鍰單計或合計,營利事業在
200萬元以上 者;其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 營利事業在300萬元以上者,有限公司之
負責人均可能被限制出境。
謹提供法律意見如上,敬請參考。
李慧芬律師
創建國際法律事務所
電話:3322-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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