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是在中華日報看到信貸.借貸這方面 後來通知 我拿存褶外加提款卡去辦理 過幾天發現不對勁有連絡他說不辦 要拿回資料 卻拿不回 心急情況 跑去郵局辦理掛失 結果來不及了已經被設警示帳戶 我要怎麼作 才能證明 我是被害的??
感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您需要將當初看到貸款訊息的「中華日報」,以及對方聯絡電話保留下來,並且趕快報警提供前述之資料,表示遭人詐欺等等,作為保全證據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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