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與雇主於今年年底12/31合約將到期,目前想先寄存證信函告知雇主,我將不再與他續約
請問
這類的存證信函該如何填寫呢?
感謝您的回覆!!
A:
存證信函的書寫方式,其實沒有一定的要件
主要是把您所欲主張的意思表示或訴求,清楚地寫進去存證信函內
既然您與雇主間的契約是定期契約,則合約到期後應即行停效,而無彼此的雇用關係
除非合約有條款記載,須事先以書面表達不續約否則即自動續約,那這種情形就一定要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
倘有其他問題,歡迎不吝來電賜詢
颺理法律事務所
劉家榮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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