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合約到期停止續約的存證信函

合約到期停止續約的存證信函


王OO 發問於 2009-10-26 | 台北 | 服務業

Q: 律師您好


我與雇主於今年年底12/31合約將到期,目前想先寄存證信函告知雇主,我將不再與他續約


請問
這類的存證信函該如何填寫呢?


感謝您的回覆!!

瀏覽人數:2990

A:  存證信函的書寫方式,其實沒有一定的要件

主要是把您所欲主張的意思表示或訴求,清楚地寫進去存證信函內

既然您與雇主間的契約是定期契約,則合約到期後應即行停效,而無彼此的雇用關係

除非合約有條款記載,須事先以書面表達不續約否則即自動續約,那這種情形就一定要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

倘有其他問題,歡迎不吝來電賜詢

颺理法律事務所

劉家榮律師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