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想請問
母親與債權人協議支付每月工作收入70%給債權人,母親的之前工作為旅遊業,但因現已有跳票紀錄及信用卡欠債,是否還可出國帶團???
非常謝謝您的答覆
A:
您好:
如果您的母親並未有第6條情況
(例如:遭通緝、被判有期徒刑確定而尚未執行等)
亦未依欠稅或被行政執行處通知限制出境,
而僅只是跳票及信用卡欠債
這樣並不會被限制出境
仍可出國帶團。
另可注意
通常若被限制出境
移民署會書面通知(但通緝不會通知)
若接到通知
那就是被限制出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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