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是剛出社會不久的大學新鮮人
在某製造業擔任品管的工作,從去年六月至今
薪資是一天700元,前三個月為試用期
三個月後,為正職員工
製造的流程為
協力廠商→敝公司→貿易商→國外廠商
做好的貨物有送樣品至貿易商檢驗
貿易商也同意才出貨
結果在9/28號,貿易商告之國外廠商要退貨
貨物並非無法使用,而是國外廠商感覺不符合需求
協力廠商也覺得不可思議,並說以前未發生類似狀況
整批貨物粗估約50萬元/台幣
老闆說要扣津貼、薪水,直到償還完畢
但還未明確告知清償方式
想請問一下,這該怎麼辦呢?
因無薪假的關係
目前2009年1月到8月,平均薪資在14781元
薪資單都有保留著
在大環境不景氣之下,都是默默的忍受著
想說能撐過去就好了
沒想到卻......
依目前的工資,每月扣掉津貼或是薪水
25歲的年紀,無法幫忙負擔家計
卻替家中增加50萬的債務
50萬對部分家庭都是一筆很大的數目了
更不用說對我這樣的社會新鮮人
若每月扣掉一萬元,那需要4年多的時間才能償還
實在是沒有辦法了,才寫信來求助
一個剛出社會不久的新鮮人
想趕快經濟獨立,以報父母恩
沒想到如今卻背負著50萬的債務,實在是讓人喘不過氣
懇請相關單位
能提供小勞工一絲生活下去的曙光
目前真的很徬徨、無助,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敬上
律師
A:
薪資原則上不得扣抵,關於薪資被扣之爭議,可先委婉要求公司照常支付,如公司不付,您得向公司所在之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或申訴. 具體程序及所需表格,可先上官網查詢.
至於員工應否就產品瑕疵或客戶退貨負賠償責任? 此涉及僱傭契約之約定 / 工作內容 / 工作守則 等有待釐清之事實,必須依具體案情及文件來評估. 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前往政府機關之義務法律服務中心 或 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有分會) 尋求進一步協助,以維護權益.
黃維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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