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各大律師您好;
小弟有個問題想要請教,希望各位能幫小弟一個忙,幫小弟解惑。
小弟在三年前,跟一群舊公司的同事,一起出來開公司,當初負責人對我畫了很多大餅,我當時也都相信負責人的能力,他說還有其他系統公司也會一起投資,公司有足夠的金額運作,所以要我也出資。當時在沒看到任何財報的情況下,我不疑有他,也就去用信用貸款投了近百萬的資金 (公司成立之後半年的事,連同我的資金,公司資本額為兩千萬)。
後來公司資金越來越不夠使用,我才問負責人怎麼回事,他說當初沒讓系統公司投資,是因為想要賺多一點錢再用較高的價位把股份賣他們。之後情況一直沒好轉,就在去年年底的時後,我離職到其他公司上班,跟公司提說請公司把股份買回,公司沒有人要理我,財報我從公司開到現在連看都沒看過,股東會也沒我的資格,都沒找我開過,現在想把這些信貸還一些,不知道有沒有辦法請公司把我的股份買回或是退股?如果公司持續不理會我,我有什麼辦法可以減少我的損失嗎?
煩請各大律師幫忙,謝謝!
A:
Hello Joe,
假設你是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
除非事前公司書面承諾買回或安排第三人買回你的股份,股東沒有權利要求公司或其他股東買回她或他的股份。實務上也甚少有公司或股東同意買回其他股東股份(員工離職時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人買回該股份是例外)。
但是基於股東身分,你可以請求查閱或影印公司相關財務報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與會議記錄。
相信與你有類似感覺的公司股東不少,經由前述的方式,你可以與其他公司股東連絡與合作,嘗試找出可能的解決方案。先提醒你,公司經營不善的原因很多,但是解決方案不是很容易找到。實務上,通常會進行減資與更換經營團隊的方法來救公司,這些方法同時會造成現有股東損失。
祝好!
林忠義律師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