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人有投資親烕的公司, 而依投資股份多少而登記為股東身份, 因最近該公司出現週轉及經營不善等問題, 和銀行有些債務需進行協商,
請問
因本人尚有工作在身, 從未參與該公司之經營決策, 但礙於詳讀公司法之 " 股份有限公司要依投資比例分擔獲利及損失 ", 擔心是否除了投資該公司之金額全賠掉之外, 尚需負擔額外的負債? 因本人名下尚有不動產, 擔心會因此受牽連...
感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因為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下,是以出資額為限負有限的責任,且公司財產與個人財產是各自獨立的,除非你有以個人身分替公司作保,否則無庸負擔額外的負債。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