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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產假期間薪資計算標準

產假期間薪資計算標準


陳OO 發問於 2009-09-17 | 台南 | 傳統製造業

Q: 您好

想請問產假期間薪資計算基準為何?
我的薪資明細 本薪+日班津貼+全勤獎金+伙食津貼
我是一名做四休二的技術員
公司給我日班津貼及全勤獎金都是按實際出勤給予津貼
伙食津貼:公司每天叫便當(外食),平時若是請假時伙食津貼也會按實際工作日數給付伙食津貼

產假時我可以領到多少錢,才叫全薪呢?

瀏覽人數:2164
匿名

律師

A:  你好
依勞動基準法第50條第2項規定,女工受雇在六個月以上者,於分娩前後產假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這裡所稱的工資,包含您的本薪及計日以現金給付的獎金、津貼,如果您已經在公司工作六個月以上,那麼可以領到全額;倘若你在公司工作還沒滿六個月,則應該領到本薪、獎金及津貼總額的一半。
希望以上回答對你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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