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收到前任職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

收到前任職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


lOOO 發問於 2005-10-14 | |

Q: 你好:
我於去年於某家公司擔任會計一職,於今年因勞退新制問題被解僱,原因是勞保局寄員工勞退新舊制確認的退休金提撥金額,因此我有拿給主管看,主管說明好已ok!文件已放多天,必須於期限內寄至勞保局,所以我便將文件寄出去,事隔多天,主管向我詢問那份文件,她說要改,我向她說明已寄出去!當日即要我填寫離職單。
事件過後,我有向公司要資遣費,主管說明一個月後將會付資遣費給我,經過一個月,主管通知我到公司,但並不是當初所講的資遣費問題,而是主管列舉許多為何資遣我的原因,要我做出賠償的動作!且主管也說我先前做錯事情,而且有寫離職單(只要人走的話都一定要寫),所以她沒有理由要付我資遣費,就這樣過了4個月卻收到公司寄來了存證信函,要我賠先前在那間公司做錯的損失,請問我該怎麼辦?(當初發生過失時已有儘速解決,其中主管要我賠償的事情並無收到任何通知。)我該理會他們嗎?請幫我謝謝!!

瀏覽人數:6754
匿名

律師

A:  公司要求賠償的問題,公司必須對求償的原因作出舉證,來信並未詳述求償原因或其證據,尚無法判對該公司主張有無理由。
另已填具離職單與遭資遣或自動離職尚有區別,如真為遭資遣,自可請求資遣費。公司主張台端是自請離職,應提出證明,另台端亦應證明為遭資遣。但請注意,離職單如表明為自請離職,則在證據上對台端較為不利,必須再找出證據證明為遭資遣。

A:  解僱的理由為何?因為你的問題沒有詳述
如果是違法解雇則可以請求確認雇傭關係存在,另外請求賠償的部分公司寄來了存證信函,請詳述內容可以電話詢問本律師。

A:  所謂「存證信函」,就是經過郵局來證明發信日及發信內容為何的一種證明函件,達到告知義務的效果。台端來函所詢問係公司寄存證信函表示要求台端賠償之事,就如台端所言,當初所發生之事已解決的話,建議台端將整件事之始末、當初如何解決、有何種證據作為證明或是未收到公司主管之催告通知等,作一扼要之回覆,來拒絕公司索賠之要求。書面證據的證明力比言詞證據的證明力要高出許多。因此,建議以存證信函回覆之方式,以便將來雙方纏訟時,得提出存證信函作為訴訟證據,謝謝!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