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如果債務人積欠債權人一百萬,然後有簽本票,如果對方向法院提出異議(確定債權是否存在之訴),然後債權人,向法院伸請要求債務人提供足夠的擔保品,以便防止債權轉移,那我的問題是,本票上的金額假定是一百萬,那債權人是否就可以要求債務人必需提供就是一百萬的擔保品,還是不一定,還有如果債務人,拿不出,足額的擔保品,那結果會怎樣?官司是否還能在進行?
謝謝!
A:
您好,
您欲進行訴訟,若怕債務人脫產,可以申請假扣押,若法院准許假扣押,則債務人反擔保之金額通常就是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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