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敝姓莊, 想請教相關法律問題:
因為我姑姑倒了人家的會, 捲款潛逃, 我自己家人也是被倒會的受害者, 可是其中一個被倒會的會員自稱是黑道(討債公司), 即使大家(包含我們自己家)已經聯合訴訟要提告我姑姑, 可是這個會員心想大概追不到我姑姑了(潛逃海外), 處心積慮想從我們家凹一些錢彌補他的損失, 除了口頭脅迫會搞垮我祖母的房子外, 硬脅迫我爸媽說還有我們一定有事相瞞, 要對他坦白, 不然他會叫白道黑道等給我爸媽好看......
請問
這是否構成了恐嚇罪? 請教應該如何處理? 若可以藉電話密錄錄下威脅的對話, 是否可以提告或採取何種行動?
感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依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及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即觸犯了恐嚇危安罪。
根據您所描述之事實,該會員之行為已足以使您心生畏怖,您倘若握有錄音等證據,可前往警局備案或直接向檢察官提出恐嚇告訴。
以上回答提供您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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