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三週前本人下訂金1萬元買了新成屋1戶
那時代銷公司強硬表示要簽約後才能看契約
所以簽完後才看到契約內很多問題 如管委會 公設 坪數 公水公電之分攤等
代銷公司說他會幫忙送銀行貸款 他不斷強調
如果送3次沒過就可以退戶 退錢 完全不會收我任何費用
但現在貸款都還沒有著落
我契約拿回家後
因為家人很反對
就在想
是否可以解約或是說不願意買了
如果貸款過了的話 我說不買了 我需要賠償建商多少錢呢?
建商是不是可以硬是叫我履行買賣契約呢?
附註: 房屋買賣契約中只有說買方付了多少價金現金
若是可歸責於買方的解約 買方在賣方那邊的價金都會被沒收
感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基本上你付的是定金,若你反悔不想履約,則建商是可以沒收你所付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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