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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拋棄股份以及董事身份


吳OO 發問於 2009-07-18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緣由如下:
三年前被朋友邀約入股合作公司
創立一機械製造製造公司,他佔80%我佔20%
經營者及負責人是他
公司類別:XX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1000萬
後來因為理念不合想要離開,但為了避免與朋友產生間隙,因此想要拋棄股份以及董事身份,
想請教律師
(1)如果我自願放棄股份以及董事身份需要做哪些的動作才能保護自身權益。
(2)如果公司有貸款,是否我需要按照投資比例償清貸款才能拋棄股份以及董事身份。


有勞回復~
謝謝您

瀏覽人數:4155

A:  您好:

因為所設立者乃是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可以自由轉讓,故將股份予以轉讓後及喪失股東身分,然縱使股東身分仍然存在,因為,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出資額為限負擔虧損,故你並不需要按照投資比例償清貸款,且也不以此為限才能拋棄股份以及董事身份。
至於要解除董事身分,則只要寄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向公司表明即可。
以上意見,供妳參考。

創建國際法律事務所
蔚中傑 律師 02-3322-55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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