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請問
1.本人不想擔任某家公司董事,我該如何請辭?
2.我本身佔有30%股份,請問這些股份該怎麼辦?
感謝您的回覆
律師
A:
您好
1.建議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 予公司以終止委任關係。
2.如公司不配合變更登記,則建議提起確認之訴。
以上意見希望對您有幫助,如需進一步協助,請再洽談之,請洽0939386189,謝謝。
林佳陵律師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