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於3/30入股A公司(未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A公司於5/13開股東會,但該公司有些股東表示因我的名字尚未記載於股東名冊中,就算已於股東會召開前30日之前過戶股票,仍不具有參加股東會的資格
請問:實情是這樣嗎?
謝謝您的回復
A:
[quote:0ae9a2d076="李子謙"]請問,我於3/30入股A公司(未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A公司於5/13開股東會,但該公司有些股東表示因我的名字尚未記載於股東名冊中,就算已於股東會召開前30日之前過戶股票,仍不具有參加股東會的資格,請問是這樣嗎?[/quote:0ae9a2d076]
一、股東必須將其姓名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簿上才能對抗公司,例如參加股東會或分配盈餘。而且必須在股東會召開前30日前完成(公開發行公司為60日)
二、但所謂「過戶」,就是股份受讓人將其姓名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簿上,所以提問人應先確認是否在30日前完成記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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